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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德化陶瓷版权保护之路初探

信息来源:taoci163.com   时间: 2012-02-28  浏览次数:6271

    座落在福建省戴云山脉腹地的山区德化县,从2001年开始,通过版权保护,有力地促进了当地支柱产业——工艺陶瓷业的发展。为此国家版权局将德化县确定为“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并在全国推广“德化经验”。2011年5月,德化县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lpo)确定为全球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中国国家版权局签订合同,联合启动“关于版权保护对中国德化陶瓷产业发展的影响的研究”项目调研。这是继2009年江苏南通项目之后,WIPO在全球第二次针对一个国家的特定地区和一个行业而进行的微观调研项目。
    本文拟探讨德化版权保护之路的形成过程、主要内涵、历史渊源及发展走向,并从中探寻该经验对发展中国家版权保护的若干启示,以抛砖引玉,就教于方家。
    “十年磨一剑”
    ──德化保护陶瓷版权的艰辛探索
    众所周知,中国至今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德化县所隶属的福建省泉州市,虽然总体上属于中国东部沿海地区,而且市场经济较为发达,但其基本区情及发展现状也仍然与发达国家有相当差距。而德化县则属于福建省沿海地区中的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可以说,它囊括了发展中国家的基本特点。
    但这个山区县,却有着极其丰富的瓷土资源和长达千年的陶瓷产业发展史,历史上曾与江西景德镇、湖南醴陵一起,并称为我国“三大古瓷都”。1978年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内外市场需求的扩大,德化陶瓷业也不断发展,尤其是工艺陶瓷占有越来越大的份额。1951年德化全县只有国营瓷厂两家,职工43人,产值0.24万元 ;而1990年德化已有陶瓷企业百来家,陶瓷产值已达到9431万元。
    工艺陶瓷是工艺美术作品的一种,工艺陶瓷业是劳动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结合的产业,其开发设计部分属知识密集型,开发创新的投入一般占总成本的20%;而市场占有率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均主要靠产品的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说,德化工艺陶瓷业属版权产业。保护版权就是保护创新精神和智力劳动成果。但在当年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由于利益驱动,随着陶瓷业的发展,德化县出现了相当普遍的侵权盗版现象。此时,德化传统的陶瓷龙窑经过技术改造,已实现了从传统工艺到现代工艺的转变;原有的国营、集体所有制的陶瓷企业,也实现了向股份制、民营企业的转制。他们都是市场的主体,必然关心自身的利益,并在惨痛教训面前认识到必须抵制侵权盗版行为。而德化县人民政府与当时其他地方政府一样,把组织和发展经济作为自己的“第一要务”。对影响陶瓷业发展的侵权盗版问题,当然不会置之不问。可以说,市场经济呼唤版权保护,现代企业需要版权保护,地方政府重视版权保护。三线交叉为一点,这就是德化实施版权保护的巨大动力和不竭源泉。
    从下列数字可以看到实施版权保护以后的巨大变化:
    德化县每年创新陶瓷产品上万件,每年减少因侵权盗版造成的损失至少亿元以上。陶瓷产值从2000年的18.83亿元,上升到2010年的82.38亿元,增长4倍多。如与1990年的9431万元比,20年内增长了80多倍。现仅31万人口的山区小县,2010年GDP达102.21亿元。财政收入8.73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4.96亿元。德化陶瓷出口19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我国最大的工艺陶瓷生产和出口基地。德化县先后被国家权威部门评为“中国陶瓷之乡”、“中国民间(陶瓷)艺术之乡”、“中国瓷都”。“十年磨一剑”的事实使他们认识到,保护版权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就是保护民族创新精神。版权保护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国际上曾经流行过一种看法:似乎只有发达国家才需要并注重版权保护,而发展中国家则无此需要,无此意识。其实大缪不然。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尽管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但都实行某种程度的市场经济,并都有自己不同的特色产业。这就决定了他们从自身利益考虑需要版权保护。至于版权保护意识的强烈与否,并不是先天形成的,而取决于版权保护的实践。只有在实践中尝到了甜头,版权意识才会日益强烈,保护版权才会逐步自觉,这是大势所趋。德化县民众之所以普遍具有版权意识,其秘密也在这里。或许这就是德化可供发展中国家参阅的主要经验吧。
    “工作三到位”、“执法两结合”
    ──德化陶瓷版权保护的主要作法
    在2001年至2011年长达十年的探索中,德化县逐渐形成了一套适应本县特点的版权保护作法,虽不太完善,但很管用,可概括为“工作三到位”、“执法两结合”。现分述如下。
    “领导到位”──地方政府认真依法行政
    与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小政府,大社会”不同,中国的地方政府历来管的事比较多。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中国地方政府的行政职能也逐步发生变化,总的来说是朝“小政府,大社会”的方向发展。但至今为止,中国的行政体制改革仍在进行之中,在可以预见的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地方上的许多问题还得靠当地政府来牵头解决。所以中国广泛流传一句俗语:“老大难,老大难,老大(领导)出来就不难”。当然,地方政府不是主观臆断,随意行事,而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年中,立法步伐加快,现在已基本形成比较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这为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创造了必要条件。德化县政府想企业之所想,急市场之所急,一以贯之地探寻版权保护之路,可以说是依法行政的典范。
    当2001年8月,德化县政府与福建省版权局建立联系后,双方的密切合作就开始了。福建省版权局认识到,开展版权执法必须紧紧依靠当地政府,而向当地政府的各级官员(俗称“领导”)宣传《著作权法》就是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省版权局同志应邀到德化县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详细了解德化县开展工艺陶瓷版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然后首先建议召开有县政府及有关委、局领导参加的领导干部座谈会,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讲清版权(著作权)的基本概念和开展版权保护的法律依据。由于举的都是当地的例子,讲的都是当地各级领导关心和思考的问题,所以很快引起共鸣,讲解达到入脑入心的目的。
    领导认识到位不到位,重视不重视,不能光听会上表态,而要由实践来检验。工艺陶瓷是德化县的支柱产业,德化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俗称“五套班子”)的数十名处级领导每人都要负责与几个重点陶瓷企业联系,为该企业排忧解难。当《著作权法》尚未深入人心之时,遇上某企业发生侵权盗版的行为,负责与该企业联系的县领导不免有偏袒护短之举,致使版权执法难以顺利进行。2002年初,德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会上公开宣布,侵权盗版案件不论涉及到哪个企业,联系该企业的领导都不能或明或暗地庇护,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省版权局又协助德化县政府,举办有数十家重点陶瓷企业厂长参加的版权培训班,比较详细地讲解反盗版的必要性,举报的渠道及保护本企业创新产品版权的方法。“抓头头,头头抓,头头管”,这是“中国特色”。由于措施得力,德化县版权保护的局面很快就打开了。随之连续开展的版权登记、宣传、执法等各项工作,无一不是在一届接一届的德化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完成的。
    德化县领导还多次谈到一件事,20世纪90年代中期省版权部门也曾经派人到德化查过某个陶瓷侵权盗版案件,但因为没有与当地政府取得联系,所以遇到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查处后在当地影响也不大。他们十分惋惜地说:“上次与省版权局失之交臂,使得德化版权保护推迟了好几年,所以我们现在要倍加珍惜与福建省、泉州市版权部门的联系”。这种联系从2001年8月开始,保持十年没有中断。为了使版权执法权力下移,泉州市版权局按省版权局要求参与德化保护版权工作。到2003年,德化县也成立了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并配备了版权执法人员,在本县就可以直接查处侵权盗版。十年的事实反复证明,“领导到位” ——即地方政府认真依法行政,确实是关键中的关键,也可以说这是中国式版权保护的一个特色。这与建设法制国家并不矛盾,而恰恰是建设“法制国家”、“法制社会”的一个重要措施。
    “宣传到位”──以案释法与媒体参与
    在本世纪初,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著作权法》颁布的时间尚短,群众了解较少,版权意识相对薄弱是个不争的事实。至今这个问题也没有完全解决。所以《著作权法》宣传显得更为重要。省版权局与德化县政府密切配合,注重从当地实际出发,在对各级官员及企业家进行系统培训的同时,对广大群众则主要采取“以案释法”的作法。如果只是就案件查案件,效果不一定好。而如果“以案释法”并发动媒体参与,那就能收到“处理一个案件、教育一大片人”的效果。许多企业逐步认识到,不能侵犯别人的产品版权,也要保护自己的创新产品不受别人侵犯。他们对本企业的新产品首先进行版权登记;而在承接海外客户下达的生产订单时,明确要求对方出示授权书,或者作出如有侵权应由对方承担一切责任的正式书面承诺,否则宁可不接订单。用他们的话说就是:“不侵权,也不被侵权”。现在,这句话已成为德化陶瓷业界的共识,也是他们版权意识的朴素体现。
    当然,版权的宣传与执法都不是一朝一夕之事。从根本上讲,维护知识产权和社会正常经济秩序都是一种社会公共需要。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公共利益。政府理应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和体现。当然,政府既要努力体现公众当前的具体利益,又要代表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及公众的长远利益。而公众往往从眼前的切身利益出发去认识公共行为,有时不免忽视了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这时政府的职责在于加强宣传教育,而不是简单地埋怨公众。目前盗版品有人买,有人卖,有市场,有人造。关键在于人们并没有认识到,纵容侵权盗版就是纵容侵占别人的智力劳动成果,破坏民族创新精神,它危害的是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亦即公众自身的长远利益。“以案释法”就是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并与媒体结合,让广大受众看得清楚,感受真切,从中受到启迪。
    “服务到位”──版权登记是最快捷之方法
    德化县政府热心为企业版权保护提供服务,是从帮助企业登记版权开始的。德化县成立了县版权登记服务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免费为企业办理版权登记。而省版权局对于德化送来的陶瓷版权作品,加班加点予以及时登记。自2001年开展版权登记以来,德化县共登记陶瓷版权作品1万多件(套),占全省总量的1/6强。近几年每年都以20%的速度增长。为了扩大版权保护的效果,德化县政府还采取行政鼓励措施,规定企业一年登记版权达100件以上者,可奖励1万元。2010年,就有德化五州陶瓷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达到这个要求,受到奖励。
    当然,版权登记是企业与作者自愿之事;要靠实践,唤起本身的自觉。德化县青年陶瓷工艺大师柯宏荣、陈桂玉夫妇,于1993年联合创办宏益陶瓷雕塑研究所,设计创作了上千个品种的陶瓷工艺品,极具创新特色,屡获国家级殊荣。但是面对严重的侵权盗版行为,却显得无能为力。当时他们只能采取高度戒备的状态,关闭展厅,谢绝来客,防止被偷。(这种情况在德化县曾经普遍存在。不少企业的设计部门及展品展厅,都是“机密重地”,非厂长特批,外人不得入内。)自2001年进行版权作品登记后,侵权受到抵制。他们的展厅开放,每年接待数千人。又以100多件优秀作品汇编成《柯宏荣、陈桂玉陶瓷作品集》交厦门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这对被金庸誉为“瓷雕艺侣”的国家级陶瓷工艺大师,尝到了版权保护的甜头。
    执法是版权保护的重要手段,德化版权执法的特点是“两结合”:“依法行政与司法救济相结合”, “依法调解和依法裁判相结合”。 一个企业(作者)的版权意识是否强烈,不仅体现在有没有进行版权登记,更体现在发现被侵权后,敢不敢于和善不善于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并出示原始证据,以保护自己的权利。而政府有关部门能不能秉公执法,也是考察他们依法行政的能力和决心。
    当然,依法行政与司法救济必须互相结合。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侵权盗版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明确要求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向法院移送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侵权盗版案件。虽然我们目前不能同西方发达国家一样,主要依靠司法救济来解决版权纠纷,但是实事求是地不断加强司法救济,也是势之必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我国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只能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为此,经德化县反复申请,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1年4月在德化设立一个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以满足群众要求。同时,不减弱行政执法的力度,德化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以统一行使包括处理版权纠纷在内的行政职能。
    我国《著作权法》还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我国历史上素来有调解的传统。在可能的条件下采取“调解”的方式分清是非,使错误一方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赔偿损失,比单纯施以惩罚效果更好。在这里,“调解”作为解决问题的一种手段,既可供民间使用,也可供行政执法机关和人民法院使用(当然,人民法院的调解是有强制性的)。从2001年至今,德化本县共查处陶瓷版权纠纷115起,处置侵权赔偿金额100多万元,其中多数以“调解”方式为终结。但效果是相同的,使被侵权企业价值上亿元的外贸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文化传统和原始版权意识
    ──德化陶瓷版权保护之路的历史渊源
    201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文化和创意产业部创作者和表演者司负责人迪米特·根切夫和美国经济学家联合会首席经济师史蒂夫·斯维克到德化考察陶瓷版权保护情况时,饶有兴趣地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如此偏僻的山区小县德化,民众的版权意识却能如此强烈呢?”我们认为,这里陶瓷生产历史悠久,文化传统深厚,德化古代瓷雕艺术家的原始版权意识就十分强烈。这十年来工艺陶瓷版权保护的巨大成效,既是现实生产力发展的需求和各方工作的合力所造就,也是文化传统的历史沉淀所促成。
    北宋哲宗元祐2年(1087年),泉州设立市舶司,从此泉州成为中国海上丝绸(陶瓷)之路的起点。时德化已隶属泉州。窑工林炳将方形窑顶改成圆拱形,后又利用山坡地形,将几个窑串起来,形成龙窑的雏形,有利于扩大瓷窑容量,在当时是巨大突破。林炳去世后,窑工们在当地所建“玄女娘娘庙”(又称玄女宫,后改称祖龙宫)中塑林炳像以作纪念,从此林炳被尊为“窑坊公”,香火千年不绝。可见德化人对创新精神的崇拜,虽然是以宗教形式出现。
    到明代,海外市场需求继续扩大;“阶级窑” 和“合股办窑”新形式的出现,又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以前德化出口以日用瓷为主,到明代开始出口以佛教人物为主的艺术瓷。德化出现了 以“瓷圣”何朝宗为代表的瓷雕名家群体。他们烧制的瓷器造型美观,温润如脂,洁白如玉,犹如象牙雕就,被称为“象牙白”,销售海外后统被称为“中国白”,从此“中国白”瓷器饮誉世界。何朝宗在背后加上“瓷印章”的作品流传到海外后,被大量收藏。外国人根据“何朝宗瓷印章”这个著作权标志,数百年来一直传颂“何朝宗”这个名字。古代德化瓷雕家强烈的原始版权意识令世人瞩目。
    明朝末年,德化本地人开始大规模参加营销。到清代,德化当地已经涌现了不少靠经销瓷器致富的“瓷商”。生产者亲自参加营销,把创新精神直接转化为物质利益,故品牌意识和著作权意识更加强烈。如瓷雕名家苏学金建立店房作坊,以“蕴玉”为号。产品除了在本号零售外,大部分接受国内外古玩商户订货,生意兴隆,供不应求。他在得意作品背部盖有“蕴玉”、“苏蕴玉”、“博及渔人”等印章,卖出高价。他的“瓷梅花”等作品,在1915年巴拿马国际博览会上荣获金奖。
    德化的实践证明,创新也是人类的本能和高层次需求之一。当人们解决了生存和温饱需求后,其创新的本能和高层次需求将会凸显。如果遇到合适的外部条件(如市场扩大,政府提倡等),其创新精神和版权意识必然如火山般地迸发出来,蔚为奇观。即使一时外部条件不适合,而其作为人类创新本性所萌生的原始版权意识,也必然集聚在心中,并时而借机宣发。有些人认为落后国家乃至发展中国家的民众“天生版权意识薄弱”,这是对版权史缺乏了解的表现。作为发展中国家,既要看到自己与西方发达国家目前的差距,也要从本民族的历史中找到自信,相信“保护版权就是保护生产力,保护民族创新精神”这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并为跻身于版权保护先进国家而不懈努力。
    从“陶瓷大县”到“陶瓷强县”和“旅游强县”
    ──德化陶瓷版权保护之路在本地延伸
    2003年,国家版权局开始在全国宣传“德化经验”。2004年,在德化召开“全国版权保护工作现场会”。2006年,国家版权局正式授予德化县“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单位”称号。面对接踵而来的荣誉,德化人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他们根据福建省版权局提出的尖锐问题:“全国学德化,德化怎么办”,不断进行反思、探索,狠抓薄弱环节,对“保护版权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就是保护民族创新精神”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从而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袭来时,德化陶瓷出口首当其冲地受到严重冲击,那年广州春交会已显露端倪,下半年订单开始明显减少。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考验,德化县政府和企业齐心协力,从容应对,顺利度过危机;正反经验使他们更深切认识到,质量是品牌的基础,创新是产品的灵魂。只有加紧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才能在市场风云变幻之中立于不败之地。正因为品牌效应的积聚有个较长过程,就更要从现在抓起,不等待,不懈怠,日积月累,成效自现。德化县支持、鼓励企业投入大量资金开发新产品,近来每年开发新产品都在2万个以上。已成功开发生态陶瓷,低廉铁钛粘土高档陶瓷、精细红埌陶、夜光陶瓷、自生釉骨瓷、能量陶瓷、中温窑变釉等节能或功能性产品。现在全县拥有中国驰名商标3项,中国名牌2项,中国出口名牌1项,中国陶瓷行业名牌13个,省著名商标19项,省名牌产品12项,省出口名牌4个。德化白瓷成功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率先成为拥有国家标准的瓷类产品。德化现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1人,中国陶瓷艺术大师7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17人,形成“大师品牌”。目前,陶瓷品牌企业产值已占全县陶瓷总产值60%。
    德化县政府对陶瓷创新产品,鼓励进行版权和专利的双重保护。以“中国白艺术宫”著称于世的工艺美术大师陈仁海,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2010年,陈仁海设计、制作的“丗博和鼎”被选为上海世博会内福建馆的镇馆之宝,体现了文化创意与精湛技艺的完美结合,保价5.6亿元。他近年创新的“茶具”、“酒具”、“餐具”、“咖啡具”和 “文具”,走的也是日用瓷工艺化之路,加上高科技的含量,所以市价走俏。陈仁海深有体会地说:“企业运营品牌,品质是基础,文化是灵魂,科技是关键,诚信是保证。有了知名品牌,企业就能走向世界。”他的每件新作品,都进行版权登记和申请专利保护,坚持十年不变,现在很少有人敢侵犯他的知识产权。大师品牌中文化创意的价值不断提升,人们的版权意识和品牌意识也日益增长,二者互相推动,形成良性循环。
    近几年,德化县进一步加强“版权登记服务中心”的工作,为企业登记作品版权提供方便。版权执法部门严厉查处侵权盗版行为,维持市场良好秩序;还对法院开展版权申诉审判给予有力配合,保护了知识产权,弘扬了民族创新精神。德化县政府注意发挥陶瓷同业公会的作用,引导陶瓷企业统一行业标准,合理商定陶瓷产品对外销售价格,增强陶瓷业集体竞争力。每年在国内十个大中城市设立中国瓷都德化陶瓷品牌营销中心,现已建立50个。其条件是专营德化陶瓷,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保证产品质量和信誉,维护市场秩序。通过保护知识产权,不仅帮助德化顺利度过国际金融危机,而且推动德化把握机遇,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努力从“陶瓷大县”往“陶瓷强县”迈进。
    与此同时,德化县还着力建立新的支柱产业——旅游业。他们尤其注意发挥陶瓷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独特优势和文化创意传统深厚的导引作用,创建“陶瓷文化旅游强县”。
    这里有代表“中国白”最高水平的明代“瓷圣”何朝宗;有中国丝绸(陶瓷)之路的重要起点——德化城关的程田寺格小街;有绵延千年、全国罕见、祭拜“窑神”的“祖龙宫”;还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宋元龙窑“屈斗宫”遗址;有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德化瓷烧制技艺;有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德化陶瓷博物馆;有近年创建的月记窑国际当代陶瓷艺术中心。德化县既被誉为全国文化旅游最佳目的地,又刚评为中国陶瓷历史文化名城。特别要提到的是,工艺陶瓷属文化创意产业。德化走“传统陶瓷精品化、工艺陶瓷日用化、日用陶瓷工艺化”的路子,陶瓷科研所和工厂集中在城区及周边。被福建省发改委确定为海峡西岸十大创意产业园区之一的的德化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已具综合开发优势;现在正在加紧建设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并与德化得天独厚的生态旅游、宗教旅游、红色旅游资源相结合,极具吸引力,每年游客已达一百多万人次。这样定能进一步推动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并为德化迈向“国际瓷艺城”奠定扎实的基础。所有这些,都离不开包括保护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德化经验”已经在本地进一步开花结果,这是它生命力强大的最好证明。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德化版权保护之路的基本经验,就是当地政府和民众通过实践,充分认识到“保护版权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保护民族创新精神”;并能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坚持不懈地以创新的精神开展工作,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基本经验对发展中国家保护版权应该是有借鉴作用的。当然,德化自身也一定要继续遵循这个基本经验,在不断延伸的版权保护之路上,克服薄弱环节,完善配套措施,探索创新提升,使中国瓷都焕发出新的魅力和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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