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卫生陶瓷坐便器、蹲便器质量监督抽查规范有新变化,增加强制新标志项目GB25502-2010《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发《关于修订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的通知》,将对原有的三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际规范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通知称,按照突出重点,统一规范的原则。调研总结抽查规范的实施情况,跟踪梳理相关标准的变化情况,针对不同类别产品抽查规范存在的实际问题,从内容、格式和要求等方面组织统一修订,进一步提高抽查规范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了解到, 2014年度国家监督抽检除增加GB25502-2010《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外,蹲便器必须和水箱配套连在一起检验,否则为不合格产品。
与《GB6952-2005》相比,《GB25502-2010》对坐便器的用水量进行了严格的等级划分,规定坐便器的节水评价值为用水效率等级的2级,并将用水量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水效标准中规定坐便器在符合一般技术要求、冲洗功能要求、配套性技术要求的情况下,依据产品用水量的大小,划分为1、2、3、4、5五个等级,1级表示用水效率最高,5级表示用水效率限定值,已于2011年7月1日强制执行。但国家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内容里面此前尚未涉及到这个标准。而此次修订的陶瓷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里增加了GB25502-2010《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这意味着,企业必须执行该水效标准,否则将会有相关的处罚。
涉及生产及销售卫生陶瓷坐便器、蹲便器的厂家和经销商需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标准。对于所生产的产品尚未能达到该水校标准的企业必须及时调整适应。一旦抽检不合格,相关质监部门有权依法进行惩处。有业内人士担忧,如果企业不及时调整,会造成国家监督抽产品质量时大面积不合格,可能遭到大众媒体爆光,届时卫生陶瓷企业将陷入被动局面,损失惨重。所以,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经销商须尽快按国家新标准改进生产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