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佛山检验检疫局品质检验和现场监装,佛山某陶瓷企业一批货值7万余美元的陶瓷砖,随附佛山局首张输也门工业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从三水港起航驶向了大海,这拉开了佛山出口也门装运前检验工作的序幕,为佛山陶瓷砖拓展也门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2013年9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与也门共和国标准计量组织签署的《中也谅解备忘录》,我国检验检疫部门自2014年3月1日起对出口也门的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并签发装运前检验证书,也门官方将凭该证书办理中国出口也门工业产品的验证放行手续,如无该证书,也门将有权退运该批货物。至此,也门成为继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埃及、伊朗和苏丹之后,第六个由我国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出口产品装运前检验的国家。
佛山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生产企业、进出口代理商、船运公司和组货单位等提前了解相关政策,有出口到也门的工业产品,尤其是法检目录外的工业产品时,需仔细核对其HS编码是否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第25—29章、第31—97章的产品范围内,并及时办理装运前检验手续,避免货物积压、滞港和退运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