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广东省高院的一纸判决,在行业内曾持续数年之久的“洞石之争”再一次掀起波澜。近日,东鹏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其“专利维权获得成功”。
众所周知,一场曾波及到行业中二十几家企业,持续了长达4年的专利诉讼,真的能够随着一纸判决就尘埃落定,真相大白了吗?“洞石之争”真的是东鹏最后获胜了吗?
为了更加深入地了解这次洞石专利之争的前前后后,记者特意采访了涉案企业之一的嘉俊陶瓷。对于此次广东省高院的判决结果,嘉俊方面表示遗憾。但是,嘉俊的立场并没有改变,因为对于很多企业而言,洞石技术并不神秘:嘉俊可以生产洞石,鹰牌可以生产洞石,宏宇也可以生产洞石,许多企业都可以生产洞石;同样的,佛山的企业能够生产,而江西、四川、山东等产区的企业同样可以生产这类洞石产品。而除去建陶生产企业,在国内的日用瓷、工业瓷以及手工艺术瓷等领域,洞石的生产工艺可以追溯得更远,甚至到几百年前。而在国外,对此项工艺技术也早有公开的著述进行描述。
“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肯定地说,洞石技术就是公知技术,绝非专利技术。嘉俊接下来,会坚定地去做好下一步的诉讼工作,而且,嘉俊陶瓷始终会站在行业创新的高度,站在中国建陶如何做大做强的高度,来对待这一场旷日持久的知识产权诉讼。”嘉俊陶瓷相关负责人称,从某种角度来讲,一场官司的输赢也许并不重要,之前东鹏曾输过多场洞石官司,如此前东鹏诉鹰牌侵权一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全部败诉,至今该判决书还挂在广东省高院的网上。但是,明辨事件本身,还原事实真相,却是更需要行业人士去共同努力的。
记者注意到,其实早在2011年上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已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第17061号),就“一种立体孔洞装饰陶瓷砖的制备方法及其产品”(即东鹏所谓的洞石发明专利)宣告了该专利权发明方法及创造性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在这份决定书中称,专利权人东鹏陶瓷的第200710006801.9号发明专利因其权利要求1—5项“不具备专利法所规定的创造性”,被宣告无效。一个所谓发明专利的核心要求——“一种立体孔洞装饰陶瓷砖的制备方法”和其创造性已告无效的“专利产品”是如何生产出来的,引来业内专家、行家和法律界人士的一片责问声。仔细研究东鹏的洞石发明专利权利要求不难发现,东鹏洞石是按照其权利要求1—5项的制备方法生产出来的,如今1—5项已被宣告无效,那么,东鹏洞石不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吗?这样的产品还能说是专利产品吗?
记者还了解到,在行业中,洞石技术及其生产工艺已有大量著述涉及。东鹏的洞石发明专利最早申请于2007年,而早在1998年,国防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现代功能陶瓷》(徐政、倪宏伟著)一书以及2005年第5期《陶瓷》杂志的《多孔陶瓷的研究现状与应用》(李湘洲、刘昊宇著)一文已对此项技术和工艺作出具体描述,特别是作为国家建材局科技期刊以及中文核心期刊的《陶瓷》杂志,在业界拥有广泛的影响力,几乎完全公开了多孔陶瓷的制备工艺,即通过在陶瓷配料中加造孔剂,然后经过烧结,造孔剂在高温下分解挥发而在陶瓷基体中产生气体,从而可以制成多孔陶瓷。此外,在2006年由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多孔陶瓷实用技术》(罗民华编著)中,也系统地介绍了多孔陶瓷的概念、各种类别、制备技术、性能测试、孔结构表征等。化学工业出版社在2006年也出版了由业内知名学者曾令可等编著的《多孔功能陶瓷制备与应用》,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多孔陶瓷的分类、传统和先进的各种制备方法及其应用。直到现在,上述不少书籍都可以在当当、卓越等网上书店买到,有兴趣的业内人士不妨明鉴。而据东鹏内部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介绍,在东鹏申请洞石专利之前,该产品已在市面销售和在工程上使用。而在此之前,有孔陶瓷(俗称透水砖)也广泛应用在城市道路和室内装饰中。
嘉俊陶瓷相关负责人称,洞石技术当属公知技术是无可置疑的。东鹏宣称“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及洞石发明专利的东鹏洞石正是突破了‘显而易见’的公知技术”,孰不知,这种说法更加暴露出其此地无银300两的心虚和欲盖弥彰的狡狯。所以,东鹏专利中提到的“面料和底料设置为常规陶瓷原料与成孔剂复配成的配方料”等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直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为对于陶瓷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想到”和“可以预见”的,是公知的技术。
东鹏的代理律师向媒体表示,这次官司如此复杂曲折,首先是涉案陶企都不愿意坐下来谈判和解,宁肯花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去打官司。涉案企业法务负责人告知记者,这是东鹏在忽悠舆论,哄抬自己,只是东鹏的一面之词。包括嘉俊和鹰牌等涉案企业在内,不少企业在诉讼之初,都曾与东鹏最高层会面并直接表达过协商解决纠纷的意愿,当时一些企业的老板还主动站出来担当调停人。但东鹏当时一意孤行,把自己当做是“行业警察”,并借着当年抛光砖市场升温,各类升级换代的抛光砖新品在市场上都能取得不菲的销售业绩的时机,以压制竞争对手,一心只想独占这项公知技术,为牟取更多暴利,所以有意忽略了这些企业的善意和诚意。
东鹏的代理律师还向媒体介绍说:“陶瓷专利看似简单,却很复杂。法官意识到洞石的创新性,才推翻了原来的判决。”(见南方都市报11月17日“佛山读本”以及其他媒体报道)这位身兼某高等学府教授的律师竟向记者称这是此案的逆转关键,令人哭笑不得。法官断案,毕竟要重事实,讲证据,如果仅靠个人能否“意识到”为依据来进行审判,那是不是也太轻率了?是不是有违法理,有失公允?
记者在查阅行业中近年来的专利诉讼案件时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东鹏自2004年发起微晶玻璃陶瓷复合板诉讼以来,一直发难嘉俊,围绕嘉俊打了三场专利官司。而后两场官司是包括东鹏、嘉俊在内的十几家知名陶瓷企业于2006年联合签定了微晶玻璃陶瓷复合板纠纷和解协议之后,东鹏在没有告知和协商的前提下却又自毁盟约,将矛头对准嘉俊。东鹏这种反反复复的反常行为到底是怎么回事?是把嘉俊作为竞争对头?是为了哗众取宠标榜自己?还是为了制造噱头吸引眼球?
对于这场官司,也并不像东鹏向媒体所宣称的那样,“以东鹏维权获胜告终”、“称得上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二个里程碑”等等。嘉俊陶瓷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实上直到现在洞石专利真相还没有真正地通过法律程序还原出来,包括东鹏抛出的所谓洞石专利中的“孕熔技术”和“孕熔因子”,此前在行业中已受到广泛质疑。至今,“孕熔技术”也好,“孕熔因子”也罢,究竟具备哪些实质性的创新和突破,东鹏方面一直语焉不详,遮遮掩掩。这样的判决结果,在行业中能具有说服力吗?能被大家认可和接受吗?所以,嘉俊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现在言及谁胜谁负显然为时尚早,笑到最后才是真正的英雄。
嘉俊陶瓷是一家以创新闻名的陶瓷企业,目前共拥有160多项专利。但是,嘉俊陶瓷一直主张获取知识产权权利的过程应该合情、合理、合法,如果打着创新、维权的幌子去独占某些现有技术和公知技术是嘉俊不屑于去作为的。须知,国家赋予企业获得知识产权的权利,不能被异化成为某些企业随意谋取不当利益的借口和道具。
“嘉俊始终坚信,如果没有实质性的发明创造,只是在原来公知技术的基础上,作一些似是而非的微调或者变动,炮制一些难以自圆其说的概念,然后就迫不及待地去提出专利申请,这一类巧取豪夺式的‘创新’就算是蒙混过关,获得授权,那也是暂时的,最终是会被打回原形的,遭人唾弃的,因为其损害的是行业的整体利益,触碰的是行业的良知底线。”嘉俊陶瓷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相信在不久之后,洞石的真相可以大白于天下,嘉俊愿为此战斗到底,为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促进企业的良性竞争,奉献自己的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