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知识产权制度是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的基本制度,但是经过多年发展,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和拥有量尚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仍较薄弱,在陶瓷行业产业链来说运用知识产权更是有限,侵犯知识产权现象时有发生,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更是层出不穷。
远泰制釉员工接受知识产权培训
为了运用好知识产权保护,6月8日在盈达律师事务所李旺东律师的主持下,远泰制釉开展了知识产权培训。本次培训课程分为以下五大部分:1、陶瓷色釉料行业时代背景;2、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3、认识专利权;4、 商业秘密;5、如何选择知识产权保护模式。
李旺东律师从知识产权和相关法律的角度,结合陶瓷色釉料行业发展背景和市场案例分析,阐述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何通过专利申请以及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开拓市场、扩大产品类别,打开销售渠道,课程内容丰富、案例生动。
近年来,陶瓷色釉料行业的进步主要表现在技术创新,新产品制胜。但在知识经济中,专利发明、商业秘密、不断更新的釉料制备配方、方法等无形资产正在起关键作用。随着生产方式的变动,上层建筑中的立法重点必然变更。一批发展中的色釉料企业,已经意识到在当代,仍旧靠“出大力、流大汗”,仍把注意力盯在有形资产的积累上,其“蛋糕”将永远不可能做大、做强。
“强者生存,弱者淘汰”,那些设备陈旧、产能低下、管理落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以及研发能力低下的企业很有可能在风暴的洗礼中被淘汰。一批有实力、管理先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意识强的企业将会“遇冷愈强”,成为新一轮进军国际市场,做强国内市场的主角。以无形资产的积累(其中主要指“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与保护)促进有形资产的积累,才有可能不断发展壮大,为此各陶瓷化工企业对自主研发新产品、新技术以及保护知识产权问题必须愈加重视。
李旺东律师主要就什么是专利,专利的申报流程,申报专利的意义,专利的挖掘,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内容向参加培训的人员做了精彩讲述。
通过本次培训,一方面提高了远泰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以后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加强了远泰制釉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搭建了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平台。
知识产权的确立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保障,是企业自主创新的源泉。今后远泰将以“做受人尊敬的具有知识产权型企业”为目标,继续开展多种层次,各种类型的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