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陶企经销商违法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字样宣传标语的门头广告,或将面临十万元巨额罚款。目前,该陶企对其经销商发出了紧急通知说明,此次事件使其品牌和终端经销商的声誉受损,产生较大负面影响。事件发生后,该陶企采取系列措施立即正面应对,全面加强了对终端经销商在对外宣传时使用荣誉称号方面的监管,并要求各个品牌的销售商以此为鉴,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014年新年伊始,驰名商标被禁用于广告宣传的政策动向在业内炒得沸沸扬扬。根据国家公布的新《商标法》规定,从2014年5月1日起,“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违反者将处以10万元的罚款。”政策出台之后,记者曾前往中国
陶瓷城、华夏
陶瓷城观察,发现许多瓷砖企业、卫浴企业的展厅里依旧置有包含“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的海报、X展架、横幅等物料。从采访中了解中到,亦有业内人士对此政策不以为然,认为政策出台以后将如何执行还存在疑问。
目前,广东省工商局正式对用全国性名义推广广告的行为进行严查,并禁止使用,要求企业对含有“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免检产品”等字样的广告物料在8月7日前必须全部撤除。对此,本网记者提醒
陶瓷卫浴企业,国家出台这一政策之前给予行业的“过渡期”已经结束,接下来国家或将采取措施严抓使用驰名商标的“违法”行为,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使企业形象受损,记者建议存有“侥幸心里的”
陶瓷卫浴企业应改变观念,加强对经销商的政策宣传,监控管理政策执行到位,以免被罚款及使企业蒙受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