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4月9日电 (记者王 丹)4月8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举办《“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已于2024年3月26日获得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中所称“景德镇制”陶瓷是指在景德镇市行政区域内按照“景德镇制”陶瓷标准生产制作,由景德镇陶瓷协会授权使用“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陶瓷产品,经过商标认证的产品,具有防伪溯源功能的实物识别标签,同时,《条例》鼓励陶瓷生产主体申请使用“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景德镇制”陶瓷专用标识。《条例》明确了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相关协会的标准设立义务,对“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设立了标准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