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荔枝新闻6月27日报道,前不久,南京市栖霞区一高层楼下,陶瓷水杯、行李箱、奶茶等从天而降,还砸坏了2辆汽车。民警找到了从7楼高空抛物的王某。经了解,王某是单亲妈妈,与正值十四五岁叛逆期的女儿经常爆发争吵。在民警的教育下,王某认识到自己高空抛物行为的危险性,可为时已晚。
检察官表示,高空抛物已经入刑,法条中还规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要从严处理,本案中造成的车辆损失已达2万元左右,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比高空抛物罪的处罚重,所以将本案定性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案发后,王某积极赔偿了车主损失,也认罪认罚。法院审理后综合考量,判处王某拘役9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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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高空抛物多人被刑拘
据央视新闻6月25日报道,前不久,深圳龙岗区罗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被楼上抛下的玻璃醋瓶和陶瓷盘碟砸伤。民警李志雄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现场只留下一摊血迹跟擦伤口的纸巾,两个伤者已经被120给送走了。
经民警勘查与分析,很快就锁定了将玻璃醋瓶和陶瓷盘碟从楼上扔下来的嫌疑人曾某。原来是因为一楼临街商铺的客人凌晨还在喝酒聊天,并且声音很大,吵到了楼上的住户曾某,他一气之下就把家里的玻璃醋瓶和陶瓷盘碟扔下楼,砸伤了人。目前,曾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今年2月1日下午,家住深圳市罗湖区的陈先生正准备去取快递。刚走到快递驿站门口,突然一个砖块在他视野前方急速落下。报警人陈先生说:“当时我吓了一跳,差点被砸中。”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翠竹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展开调查,很快就锁定这块砖头是5楼住客卢某故意扔下来的。
据卢某供述,当时他着急出门,多次从楼上喊在楼下取快递的女儿,但没有得到回应。于是卢某就生气地扔下砖头提醒女儿,险些砸中楼下的陈先生。之后,卢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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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高空抛物入刑已有三年多
长期以来,高空抛物一直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尽管高空抛物已经入刑,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是近年来,高空抛物案仍时有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人们不要误以为高空抛物面临最重的刑罚,无非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实际上,行为人故意从高层向公共场所,抛下分量重的东西或者危险品,并且造成了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如果按“高空抛物罪”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罚当其罪,就会按照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判。面临的处罚将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4月2日发布的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提示,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明确了高空抛物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标准,而这个罪名最高可至死刑。
综合自荔枝新闻、央视新闻、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