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宜春日报
2025年7月,我公司委托他人将公司的固废运输至江西梦滋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空地内。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出现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公司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环保意识不足。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全公司上下学习法律法规,互相监督,增强环保意识,对以上违法行为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本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生态环境处罚决定;
二、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正常运转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黄海荣
江西天朗陶瓷有限公司
2026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