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谈判公告: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办公审判综合楼维修工程
报名时间:2014-07-02 到 2014-07-07
招标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所在地区:山东
详细内容:
项目名称: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办公审判综合楼维修工程
报名时 间: 2014 年 7 月 1 日至 2014 年 7 月 7 日 17:00 时 ( 正常上班时间 )
报名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国资中心窗口)。
谈判时间: 2014 年 7 月 11 日 9 : 00 分
采购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东营市 河口区海宁路 381 号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河口区河聚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一、项目编号:东河国资政采[ 2014 ] 043-1 号
二、采购内容: 本工程已经批准建设 , 河口区人民法院办公审判综合楼于 2004 年投入建设,已出现外墙皮严重渗水现象,造成内墙墙皮严重渗水、发霉、脱落,现对办公楼外墙进行整体防水处理。决定先利用抛光机对光滑的外墙瓷砖进行打磨,以确保防水材料在外墙的附着性,再用防水材料在外墙进行整体粉刷、瓷砖嵌缝,以阻挡雨水的渗入,办公楼外墙(不包含楼顶)总面积 9600 平方米。 具体工程量以实际维修工程量为准,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投资概算: 投资概算 35 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工程地点: 东营市 河口区海宁路 381 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企业 必须具有 建筑装饰装修 工程或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 叁级(含)以上资质 ,拟投标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四、 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要求
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 东营市以外的投标企业须提供 2014 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 省外企业需提供入鲁许可证、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条件的企业交纳谈判保证金后,由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于 2014 年 7 月 7 日 17:10 时统一发送谈判文件,若未收到该谈判文件,请于当天下午 17 : 20 时前通过电话咨询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否则视为按时收到该谈判文件。
五、谈判保证金:拟参与本次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的企业于报名时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 元);开户行:山东河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账号: 9050105100842050000568 ,账户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交纳谈判保证金时可交纳现金、电汇等,但谈判保证金必须到账后我单位财务 ( 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15 室 ) 出具保证金收据。不按时交谈判保证金的,取消谈判资格。按时交纳谈判保证金后,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无故不参加投标、中途弃标、投标过程中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或有其它明显串通投标行为、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谈判资格且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后不按时领取中标通知书、不按时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无故不履行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且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企业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安装调试完毕且无其它争议,由采购人出具相关证明后无息退还。未中标者公示完毕无息退还。
六、报价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01 会议室。
联 系 人:石女士 宋先生
电 话:( 0546 ) 3631059 3668999
报名电话:( 0546 ) 3886086 报名联系人:李女士
监督及公证单位: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河口区公证处。